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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质量检查和处理工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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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2013年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证券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和处理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2013年证券所执业质量检查总体情况
     
    2013年是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年”,中注协在全面总结历年监管工作和诚信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本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全国一盘棋”的宗旨,针对证券市场的新情况和证券所面临的新问题,加强对上市公司(包括H股)、IPO业务、金融保险业务以及发债项目等各类高风险审计业务的监督检查,持续深化行业诚信建设,进一步促进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质量的提高。
     
    根据《2013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实施方案》,中注协2013年组织8个检查组共103名检查人员,对8家证券所总所及其21家分所进行检查。该8家事务所分别是安永华明、上海众华沪银、广东正中珠江、中汇、中天运、北京中证天通、中兴财光华、江苏苏亚金诚。本次检查共抽查了105份审计报告,其中,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3份,IPO审计报告10份,非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2份。
     
    二、检查内容及检查结果
     
    2013年证券所执业质量检查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二是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项目整体质量。证券所执业质量检查进一步实践系统风险检查的理念与方法,坚持对检查组不限定检查范围和比例,不确定分所检查的名单,根据检查组对事务所的了解和风险评估,确定检查的具体范围。在实施质量控制体系检查时,将合伙人机制、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业务执行等作为检查工作重点。在业务项目检查方面,重点选取被检查事务所为上市公司、金融保险机构、国有大型企业、IPO企业等客户出具的业务报告,同时今年还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业务以及内控审计业务作为检查重点。
     
    检查结果表明,总体上,被检查事务所的内部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意识逐渐增强,质量控制水平有所提升。与以往年度相比,业务项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所减少。
     
    但在质量控制体系检查中发现,部分事务所存在“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过程中未建立健全合伙人机制,质量控制制度未充分执行,总分所一体化进程缓慢等问题。在审计业务项目检查中发现,个别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关键审计领域审计程序实施不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够充分、适当。
     
    三、惩戒情况
     
    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及专家论证结果,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中注协惩戒委员会、申诉与维权委员会相继作出惩戒决定和申诉审议决定,对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4名注册会计师实施了惩戒,具体如下:
     
    检查发现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在部分业务项目审计过程中,个别注册会计师对应收账款、存货、无形资产、借款、收入、对外担保、补贴收入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给予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陈祥华、杨劲松通报批评,给予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王敏、薛婉如训诫。
     
    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中注协将向受到惩戒和其他存在质量控制缺陷的被检查事务所发出整改通知书,责成其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中注协将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