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守则
一、遵守考勤等一切制度,每天至少需要签到一次。
二、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做审计业务(报表审计必须一个会计科目一个审定表),业务档案(纸质和电子版)在审计报告交给客户的20日内整理装订完毕,经办公室主任审核通过后存放公司档案室统一管理。
三、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事务所的职业道德准则规定:在本所工作的任何期间内(含节假日等业余时间)不得私自做与本所业务范围内同类的业务(含代理记账,财税顾问咨询,预算编制等业务)
四、任何职工不得私自收取客户缴纳的服务费,服务费必须汇入公司的公户,若职工代收必须在收取后的8个小时内交到公司的出纳。客户欠账必须在审计报告交给客户的20日内收回公司的财务部。
五、工作期间不得使用公司的网络做与公司无关的活动。
六、不与任何人(含家人)谈论公司的商业秘密。
七、业务科室内不得私自存放任何个人物品。
八、为了公司的安全,业务科室和所长办公室的入门钥匙有公司办公室主任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随身携带。
九、违反以上规定将停发工资及暂停其他财务支出,在20日内仍不积极纠正的,将取消工资及其他财务支出,并根据情节轻重辞退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